中卫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办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卫市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深悟透,夯实思想理论根基
始终坚持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一是以党组学法带动全员学法。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2024年先后13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为“龙头”,带动财政干部职工全员学法,使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成为财政部门的新常态。着重围绕党内法规、党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财经法律制度等,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财政事业发展;二是以法治计划牵引工作推进。每年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中共中卫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和《中卫市财政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计划》《中卫市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等,细化法治工作任务,并将法治宣传教育、财政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责任层层进行分解,使财政法治工作有规划、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扎实稳步推进;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机关年度学法计划,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水平;三是以法制审核提高执法水平。自觉用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对一些重要政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行政处罚等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有效的提升了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科学。2024年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4件,重大执法决定6件,确保了我局的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顺利推进。
(二)坚持依法行政,筑牢法治政府根基
坚持依法履行职能,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期待。一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自查评估,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7名干部完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5名干部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局持证执法人员36人;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动态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梳理我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企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13件,决定保留2件、废止6件、宣布失效4件、修改1件。着力营造财政领域公平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强力化解行政复议案件,年度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已审结的案件未发生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情形,妥善化解了行政纠纷;四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针对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指出我局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我局按规范流程切实整改,制作《中卫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流程图》和一整套行政处罚文书,将已结案行政处罚案卷全面规范装订;五是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本级安排各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共2992.89万元,主要保障禁毒、国内安全保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司法救助、普法、网络建设及网络安全维护等工作。
(三)坚持监督为要,规范财会管理秩序
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营造经济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开展市本级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024年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等工作。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违规行为的2家代理机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涉及采购项目6个,涉及采购金额1322.83万元。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评审专家专项清理工作。市本级共抽取10个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预算金额2576.99万元,中标金额2486.60万元。其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有2个,涉及预算金额384.06万元,中标金额363.40万元。检查发现专家的评审专业与采购项目的评审需求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有的专家评审专业与项目的评审需求并不相符,复杂项目评审时缺少身兼多个专业的评审专家;二是开展2024年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选取13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社会团体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被检查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三是对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23年至2024年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经查,市住建局在2022年至2023年文昌街以东、以西城区小区居民户内(庭院架空钢制)燃气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中涉及降低比例未足额提取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四是按照年初计划,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应急领域安全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检查、公务卡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工作。向各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被检查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五是采取告知承诺方式核准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已发证5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代理记账机构43家。对9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对基础工作不规范的机构限期整改。
(四)坚持普法先行,厚植全民法治信仰
坚持把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来抓,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一是锻造法治能力“硬实力”。联合中卫市纪委、市审计局举办为期三天的中卫市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市本级各预算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着重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预算管理、财会监督、政府采购等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法治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对财政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法治工作素养。二是构建普法宣传“新矩阵”。明确普法宣传重点,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行政复议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同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悬挂横幅5余条,展出展板3块,散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三是织密重点群体“覆盖网”。坚决落实“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强化各科室(中心)的普法内容和职责,各科室(中心)通过召开会议、财政大讲堂、财政微课堂、业务指导等多元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各部门预算单位、采购人、代理记账机构等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促进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高效适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使命,将法治建设视为“一把手”工程的核心。
(一)深化学习,贯彻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致力于法治中卫、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与全面落实,高度重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其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并将学习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作为基本功,坚持不懈地研读原著、学习原文、领悟原理,深刻体会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持续学习,旨在培养出坚定的法治信仰、深厚的法治素养和强烈的法治担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得以切实执行。
(二)强化领导,推进法治实践
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以确保法治建设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二是坚持率先垂范,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专题研讨,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治课,带头学习并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引领干部树立牢固的法治信仰。
(三)公正执法,切实依法履职
强化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提升财政执法人员素养,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严格对照执法权限,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工作公开、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当前我局内部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少,不利于法制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三是普法宣传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与当前普法任务不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上级工作要求,继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领导保障再强化。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对落实法治相关制度要求等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思想理论学习再拓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依规治党等论述作为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论述新要求。三是财政职能履行再强化。充分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加强财会监督,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再深入。围绕“八五”普法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