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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9/2026-0004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标  题:
中卫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卫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办法》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中卫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财政职能,系统回顾总结了2021年至2025年间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总体历程、核心举措、量化成效与深层问题,并结合当前形势与任务要求,科学谋划下一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详细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财政思想根基。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定盘星”和“指南针”,持续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构建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主干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及干部学习例会的必学内容,建立“会前学法”制度。五年来,累计开展各类集中学法活动150余场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10余场,组织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知识考试10次,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主持专题研讨,中心组成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财政改革难点、监管重点开展法治专题研讨20余次,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完善财政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政策与行动。三是强化顶层设计与责任传导。坚持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目标深度融入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科学编制并实施《中卫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逐年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将法治任务分解到科室、压实到个人,形成了“党组统揽、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

(二)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提升财政执法公信力。一是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确保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截至2025年底,全局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计37人,执法主体合法性得到根本保障。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职责权限、执法依据、程序及结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制定出台《中卫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发执法记录仪,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时,严格执行两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确保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五年来累计对9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其中行政处罚决定6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3件。三是创新监管方式与提升执法效能。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评估与整改。2025年,积极探索“扫码入企”等非现场、智能化监管方式,对“宁夏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结果均为合格,有效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四是规范行政许可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将“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纳入清单统一管理。近五年,依法新审批代理记账机构35家,备案跨区分支机构4家。目前,市本级正常经营的代理记账机构共43家。建立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每年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办;对不再符合执业条件或主动申请注销的机构,依法办理许可注销,形成健康有序的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

(三)推进阳光财政,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拓展政务公开广度与深度。除涉密信息外,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行政执法结果等均通过中卫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法定平台主动公开。五年来,累计公开各类财政信息数千条,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近五年共依法定程序制定并实施《中卫市国有资本“十四五”规划》《中卫市财政“十四五”规划》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决策过程中,均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三是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2022年,承办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办结,沟通率、答复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稳定。一是成功处置重大涉财法律纠纷。2023年,针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查控系统扣划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资金一案,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债权人“安驰担保公司”进行多轮谈判,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成功追回被扣划的财政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1452万元,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损失,化解了潜在风险。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妥善化解了行政纠纷。二是规范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内部规程,确保每一起投诉都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公正、专业的处理。五年来,市本级共受理并审结政府采购投诉案件43件,办结率100%,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已审结案件未发生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情形。

(五)加强法制审核,规范文档管理。一是加强法制审核。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各类对外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近五年审核重大行政决策3项、规范性文件5件、重大执法决定6件、各类合同(协议)40余件,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二是动态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对以市财政局名义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1件,决定保留11件、废止9件、宣布失效1件。三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组织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专项清理。2024年专项清理工作中,对存量政策文件进行集中审查,最终决定保留2件、废止6件、宣布失效4件、修订1件,坚决破除各类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六)创新普法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精准实施“靶向普法”。各业务科室结合预算编制、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非税收入征管等具体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财政大讲堂、上门业务指导、发放政策指引等方式,向预算单位、采购人、代理记账机构、企业财务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累计覆盖服务对象超万人次。二是着力锻造“法治精兵”。连续多年举办“中卫市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财经法律法规、财会监督实务作为核心课程,累计培训市级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及财务骨干800余人次。同时,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广泛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紧密结合“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五年来,累计悬挂宣传横幅50余条,制作专题展板30余块,深入社区、广场、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读本、防范非法集资、诚信纳税等宣传彩页30000余份,发放印有法治宣传标语的纸杯、帆布袋、折扇等宣传品30000余份,有效提升了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来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在深化学习上作表率。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个人自学的核心内容,带头撰写学习心得,主持法治专题研讨,将法治思维融入财政工作全局进行谋划。

(二)在组织领导上扛主责。每年初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列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法治财政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难题亲自协调解决。年终述职必述法,全面报告个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及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情况。

(三)在依法决策上严把关。坚持重大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五年来,所有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均在其主持下经过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

(四)在规范执法上强督导。经常性调研督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要求全体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专业力量建设有待加强。具备系统法律教育背景或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较为缺乏,现有法治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能力与财政法治工作日益复杂化、专业化的要求相比,仍有提升空间,应对新型、复杂法治任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规范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尚不够扎实,特别是在执法音像资料的规范采集、统一保管、归档整理等环节,存在操作不够标准、管理不够精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证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证明力。三是普法实效有待增强。普法内容有时偏重于财政业务法规,对宪法、民法典等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宣贯深度不够;普法形式创新不足,运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仍需持续培养。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领导保障再强化。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对落实法治责任要求等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思想理论学习再拓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论述新要求。三是财政职能履行再强化。充分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加强财会监督,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四是执法规范化水平再提升。建立常态化培训体系,通过学习法律条文、案例教学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文书制作、设备操作(如音像记录设备)等实战能力,强化执法人员程序法治意识。五是法治宣传教育再深入。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中卫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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