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财政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640501009/2023-0012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卫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3-10-07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09
中卫市财政局关于保留、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2022年12月31日前我局以市财政局名义制发的所有文件进行梳理,共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经2023年第12次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决定保留11件、废止9件、宣布失效1件。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科室及时做好衔接或重新起草工作。


附件:1.拟决定保留的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决定废止的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决定宣布失效的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财政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