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中卫市委员会、九三学社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两委提出的《关于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2024年第32号专题会议纪要决定,为切实提升我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市本级在2024年预算中已安排水旱灾害防御应急物资采购及设备维修资金72.49万元。该笔资金专项用于更新水旱灾害防御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各类应急抢险所需的物资储备,同时对现有应急救援设备进行全面维修保养,为有效应对水旱灾害提供坚实的物资和设备保障。
为进一步了解各县(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经各县(区)财政局全面对接核实,海原县2025年已将河长制工作经费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并列安排50万元,为当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沙坡头区、中宁县在2025年的预算中尚未列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同时,市本级、县(区)财政列预备费16640万元,紧急情况下可用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经费保障是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督促沙坡头区、中宁县财政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和实际需求,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纳入县本级预算,确保两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能够得到稳定的资金支持,各项防御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全面提升我市整体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中卫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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