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9/2025-0010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8月2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麦全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县(区)向自治区积极争取项目运行管护经费,确保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有人监管、有人维护。2025年全市争取到自治区管护资金278万元,其中:沙坡头区98万元,中宁县59万元,海原县121万元。    

二是县(区)财政落实管护支出责任,2025年沙坡头区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费192万元;海原县列35万元,中宁县暂未列。

下一步将督促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履行管护费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审批和使用流程。项目受益镇(村)或经营主体根据工程维护实际需求,如实申报费用支出,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通过县级报账制予以拨付。



中卫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