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麦全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县(区)向自治区积极争取项目运行管护经费,确保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有人监管、有人维护。2025年全市争取到自治区管护资金278万元,其中:沙坡头区98万元,中宁县59万元,海原县121万元。
二是县(区)财政落实管护支出责任,2025年沙坡头区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费192万元;海原县列35万元,中宁县暂未列。
下一步将督促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履行管护费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审批和使用流程。项目受益镇(村)或经营主体根据工程维护实际需求,如实申报费用支出,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通过县级报账制予以拨付。
中卫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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