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中卫市政协办公室:
贵办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委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具体情况如下:
建议办理情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防控中重要作用,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金规〔2024〕2号)要求,中卫市财政局积极指导保险公司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巨灾保险投保方案,推动巨灾保险试点工作落实落细。
目前,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就巨灾保险投保事宜向主要市领导作了专项汇报,市应急管理局作为投保人,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正式签订了《中卫市巨灾人身伤亡救助费用损失补偿保险合作协议》。协议承保期限自2025年7月19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共计2年5个月。
保险保障范围涵盖13类自然灾害救助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故)赔付,单项赔付额度从2万元至8万元不等,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20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达4亿元。保费标准按照上年度常住人口数据,以每人每年1元进行测算,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预算。其中,2025年7月19日至12月31日阶段保费为49万元,通过财政追加列支;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保费共计216万元,每年108万元,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
市财政局将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落实资金保障,确保民生政策持续有效实施。
中卫市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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