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市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本市重大经济决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分配政策;拟订和执行市与县政府、镇政府和企业间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编制本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本市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本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市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管理本市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办理和监督本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企业挖潜改造和科技支出;支援农业发展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五)管理本市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并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六)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本市市级粮食储备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监管工作。
(七)拟订和执行本市政府采购政策。
(八)负责管理本市会计工作,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本市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市财政管理的建议。
(十)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的收集利用和财政宣传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市财政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个1个。市财政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4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9名。年末实有人员:行政22名,工勤1名,事业人员26名,退休11名,遗属7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各单位将本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说明,分人员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情况。安排总金额及分项金额,如社会保险,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等。
本年度安排预算835.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2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财政监督检查业务费30万元,工作经费15万元,考试考务及统一票据工本费35万元,中卫市金融工作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
人员经费700.84万元,其中工资及各项津补贴558.6万元,社保缴费支出135.35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0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6.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87万元,住房公积金39.08万元),遗属生活费支出2.5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4.3万元。
本年度安排“三公经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没有公务车,无公务车运行费。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5.84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5.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8万元。
二、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35.8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112.8万元,增长13%。其中:
人员经费67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95万元,其中:20106财政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8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增加15万元,增长18.75 %。主要用于中卫市金融工作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经费。
三、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今年金融工作局增加人员4名,增加经费。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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