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2023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3,434万元,为序时进度的69.84%,同比增长0.19%。中宁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0,850万元,为序时进度的66.73%,同比增长4.73%。海原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18,964万元,为序时进度的69.72%,同比增长8.43%。全市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898万元,为序时进度的19.76%,同比下降24.32%。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54,062万元,为序时进度的69.47%,同比增长8.65%。中宁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4,384万元,为序时进度的75.31%,同比下降0.03%。海原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56,813万元,为序时进度的72.45%,同比增长1.12%。全市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914万元,为序时进度的28.73%,同比下降0.12%。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3,620万元,为序时进度的71.68%,同比下降3.56%;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57万元,为序时进度的13.24%,同比下降33.45%。
1.税收收入分级次执行情况。税收总收入完成149,184万元。其中:中央级收入67,874万元,占总数的45.50%;自治区级收入24,937万元,占总数的16.71%;市级收入56,373万元,占总数的37.79%。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构成情况。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3,62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373万元,占总数的60.21%;非税收入完成37,247万元,占总数的39.79%。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02,865万元,为序时进度的64.20%,同比增长22.55%;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382万元,为序时进度的25.73%,同比增长3.58%。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放缓。截至8月底,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3,4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9.84%,同比增长0.19%,增幅较上月回落1.7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1,32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2%,非税收入完成56,77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8%。从执行进度看,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均快于序时进度,其中市级执行进度较快,为年度预算的71.68%,中宁县和海原县分别为年度预算的66.73%和69.72%。从增幅情况看,中宁县和海原县分别同比增长3.94%和4.24%,市级同比下降3.83%。
(二)税收收入逐步下行,主要税种增减分化。截至8月底,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01,325万元,同比下降0.51%,增幅较上月收窄6个百分点,较前三个月相比回落幅度逐渐加大。分税种看,主要税种增减分化明显,具体体现为“三增三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契税累计入库52,873万元,分别同比增长71.76%、3.92%和6.48%;因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库,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呈负增长,累计减收2,620万元,房产税累计减收3,672万元。
税收增收方面:1.部分税种明显增收。8月,全市个人所得税入库2,402万元,同比增收836万元,增长53.4%。天元锰业集团及其旗下18家子公司清缴以前年度欠税和当期申报入库个人所得税共计755万元,增收733万元。车辆购置税入库2,526万元,同比增收1,452万元,增长135.2%。今年运输行业整体回暖,固定资产投资逐月增加,个人购车数量和缴纳税款分别同比增长32.8和239%,车辆购置税稳步增长。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稳步增收。8月,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实现税收的企业共有7家,合计税收入库4,004万元,同比增收3,699万元。其中宁夏宁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入库税收3,57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3,332万元,占据该行业的绝对主导地位,主要原因是有色金属行业原材料成本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企业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增大,企业所得税2,317万元,增收2,263万元。3.房地产业税收大幅增长。8月,房地产业税收入库3,549万元,同比增长57.7%。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受疫情干扰因素减少,积压库存得到释放,其中入库百万元及以上企业户数及金额为8户、1,96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60%、165%;其中增收幅度最大的宁夏红宝农特产品有限公司本月缴纳企业所得及滞纳金646万元,合计入库税收8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781万元。
税收减收方面:1.制造业税收下滑明显。8月,制造业入库税收5,690万元,同比下降24.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入库129万元,同比下降91.3%。今年钢材需求减弱,钢材价格低迷,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月未实现增值税收入,较去年同期净减收1,222万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本月入库数为-77万元,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和宁夏科豪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因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减收1,508万元。2.其他因素。一是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宁夏深中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两户企业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合计减收2,192万元。二是宁夏原光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增值税留抵退税减收1,362万元。三是去年同期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前期未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而缴纳滞纳金1,064万元,今年无此因素。
(三)非税收入增速由负转正。截至8月底,全市非税收入完成62,109万元,同比增长1.36%,增幅较上月提高4.71个百分点。从具体项目来看,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别同比下降31%、60.95%、40.05%,累计减收16,60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113.18%,主要原因是沙坡头区上缴房屋差价款8,837万元。
(四)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明显,预算执行快于序时进度。全市财政部门坚持落实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力支持稳经济促发展各项政策措施顺利推进。截至8月底,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54,062万元,同比增长8.65%,增速五大市排名第一。其中,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2.55%,全区20个市县中排名第一,有力拉动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中宁县和海原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呈“一降一增”,分别为下降0.03%和增长1.12%。从序时进度看,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序时进度的69.47%,符合预期。其中,中宁县和海原县执行进度较快,分别快于序时进度8.64个百分点和5.78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较大,但尚未达到序时进度,为64.2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7,785万元资金使用方案尚未确定;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9,298万元、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排水设施方向)1,556万元因项目尚未完工未达到支付条件;中卫工业园区水循环综合利用项目7,520万元未开工;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8,030万元为春秋季节实施项目,预计年底完工支付。
(五)财政资金统筹有力,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市财政部门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两个支出”优先原则,确保刚性支出合理统筹保障,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截至8月底,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237,404万元,同比增长12.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10%。从支出科目来看,卫生健康、节能环保、住房保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分别增长39.28%、26.10%、17.53%、9.76%。影响GDP核算的八项支出完成920,625万元,同比增长8.53%,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加速向好发展,全力支持稳经济各项政策措施顺利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目前财政执行情况及运行特点等综合看,2023年,完成全市年初预算任务不容乐观,财政收支矛盾尤为突出,为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全市财政部门将从以下五方面入手,全力以赴促收抓支。
(一)着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坚持“量质并重”抓收入的理念,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细化目标,强化责任,对全市的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做好监控,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冶金化工、房地产、金融和烟草等企业的经营状况 ,做到“一企一策”靠上服务,“主动出击”查漏补缺。全面梳理2023年全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已开工项目投资建设、施工进度、款项拨付和结算等信息,及时催报催缴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做好清欠税摸底工作,做好清欠计划与落实,力控新欠,清理陈欠,千方百计缩小收入缺口。
(二)多方开源助增收。加大经营城市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促进批而未供、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土地的盘活利用。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清洁能源、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和项目的用地支持,不断优化土地报批流程,高效推进项目审批落地,促进已成交项目土地出让金及时收缴入库。积极对接纪委监委、交通警察、生态环境、水务等各罚没收入执收单位,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督促市直部门(单位)按时将实有资金账户利息收入上缴财政。
(三)产业发展促增收。采取“集中办公、并联审批”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全面加强要素保障和服务调度,加快推进麦垛山5万头现代奶牛养殖园区、蒙牛年产10万吨高端固体奶和光明乳业加工项目、宁国运沙坡头区100MW复合光伏、美利云数据中心、宁夏腾格里沙漠3GW新能源基地光伏项目二期200万千瓦等特色产业和重点项目落地实施,项目所涉及土地招拍挂及土地租赁等手续进度提速,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入库,一方面实现经济转型和税源稳定、产业升级和财源壮大协同稳步发展,提高自身财政自给率,另一方面有效弥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短收,有力保障专项债券保障倍数资金需求。
(四)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依法加强支出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函〔2023〕24号)要求,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三保”支出执行落实到位。进一步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严控新开支出口子,切实做到节用裕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投向,增强财政资金对重要部署、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有效供给。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及时收回部门结余、闲置以及低效资金,统筹整合用于亟需重点领域。扎实做好直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快、准、足”直达基层、直拨企业、直接惠企利民。
(五)持之以恒加强政府债务管控。认真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中卫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财政安全运行的工作要求。健全长效机制,利用金融性便利工具进行债务重组,对到期债务本金进行合理展期,优化债务结构,缓释财政资金压力,用时间换空间。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通知》要求,优化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把财政承受能力作为项目准入的必要约束条件,项目资金不落实或来源渠道、筹措方式不明确、不合规的不予立项,从源头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构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防火墙”。
中卫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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