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10月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卫信用办〔2021〕16号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报送工作,重点整治瞒报、迟报、漏报、错报问题,不断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我市“双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现将2021年10月份全市“双公示”信用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总体情况
2021年10月,全市共报送“双公示”数据2005条,清洗入库1977条,数据合规率为98.60%。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928条,清洗入库1901条,数据合规率98.60%;迟报信息40条,及时率为97.93%;行政处罚信息77条,清洗入库76条,数据合规率为98.70%;迟报信息15条,及时率为81.52%。沙坡头区报送“双公示”数据225条,清洗入库224条,数据合规率99.56%。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17条,清洗入库216条,数据合规率99.54%,迟报信息0条,及时率为100.00%;行政处罚信息8条,清洗入库8条,数据合规率100.00%,迟报信息2条,及时率为75%。中宁县报送“双公示”数据254条,清洗入库231条,数据合规率90.94%。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43条,清洗入库220条,数据合规率90.53%,迟报信息33条,及时率为86.42%;行政处罚信息11条,清洗入库11条,数据合规率100.00%,迟报信息3条,及时率为72.73%。海原县报送“双公示”数据1165条,清洗入库1165条,数据合规率100.00%。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147条,清洗入库1147条,数据合规率100.00%,迟报信息0条,及时率为100.00%;行政处罚信息18条,清洗入库18条,数据合规率100.00%;迟报信息1条,及时率为94.44%。
二、“双公示”信息报送较好的单位
(一)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许可信息合规性较好的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水务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的行政许可信息合规性均达到100%。
行政许可信息无“迟报”现象发生的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水务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的行政许可信息及时率均为100%。
(二)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合规性较好的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的行政处罚信息合规性均为100%。
行政处罚信息无“迟报”现象发生的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率均为100%。
三、“双公示”信息报送较差的单位
(一)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许可信息合规性较差的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许可信息及时性较差的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合规性较差的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性较差的单位: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范报送。此项工作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请报送情况较差的县(区)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双公示”报送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双公示”数据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
(二)自查自纠,应报尽报。国家按月通报各省(市、自治区)“双公示”工作情况、按季开展评估,重点评估数据错报、迟报、漏报和瞒报情况。请报送情况为“0”的单位书面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办)作出情况说明。请各有关县(区)和单位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做到“应报尽报”。
(三)技术支撑,减少误差。请“双公示”信息量较大的县(区)和单位强化技术支持,加强工作对接,及时准确通过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报送“双公示”数据,降低人工录入比例,提升数据时效性和质量。
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