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卫发改发〔2022〕90号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驻卫有关单位,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精神,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认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性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需要具备资质条件或履行规定程序的,行政机关应当指导监督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各部门(单位)要研究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避免出现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 “两张皮”。
二是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各部门(单位)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建立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市场准入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信息,并在“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开发布,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
三、建立健全清单实施工作机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有序实施。
一是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能做好本部门相关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自评估和调整完善工作,在研究制定有关改革方案、政策文件时,做好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衔接工作。
二是做好宣传解读。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清单,掌握清单用途。
三是做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报送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集中开展本部门、本领域专项清理,全面清理清单之外无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各种形式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自行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季度归集排查报送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切实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卫市商务局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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