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卫发改发〔2022〕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5个部门(单位)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宁发改经财〔2022〕199号)》,根据《通知》精神,我市拟定了《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现将《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卫市财政局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中卫市商务局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卫市金融工作局
中卫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卫监管分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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