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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2-00290
文  号:
卫发改发〔2022〕9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4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卫发改发〔2022〕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科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15个部门(单位)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宁发改经财〔2022〕199号)》,根据《通知》精神,我市拟定了《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现将《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卫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卫市财政局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中卫市商务局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卫市金融工作局        

中卫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卫监管分局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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