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卫发改发〔2022〕125号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国网中卫供电公司: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1〕83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细则〉的通知》(宁发改运行〔2022〕138号)相关要求,有效避免“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特殊时段期间局部电力负荷越限造成拉闸限电,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支撑有序用电下的负荷精准控制和常态化需求侧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用户应全部纳入负荷管控范围,力争负荷控制能力达到全市最大用电负荷的20%以上。负荷监测能力达到全市最大用电负荷的70%以上。在全区或局部出现电力供应不足时,通过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对可中断负荷实行有序用电管理,有效支撑有序用电刚性执行,守住民生用电底线,维护供用电良好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管控增量。除居民生活、党政机关、疫情防控等生产用电外,原则上100千伏安及以上新增高压电力用户,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
(二)坚持改造存量。对存量电力用户,优先改造有序用电方案中涉及的“两高”用电企业,逐步将现有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用户全部纳入新型电力负荷接入改造范围。
(三)坚持有保有限。不得将用户保安负荷纳入新型电力负荷接入改造范围,避免开关误动引发人员伤亡及次生灾害等。
(四)坚持常态运维。建立新型电力负荷管理常态运维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和功能测试,确保可中断负荷可监、可控,实现有序用电下的负荷精准控制和常态化需求侧管理。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开展摸排调查。国网中卫供电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统筹开展用户现场摸排,电力用户应主动配合并提供保安负荷、可中断负荷等明细及电气一次主接线图,保证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场摸排应重点掌握用户用电设备、用电负荷、可控负荷、保安负荷、分路开关接入条件等关键信息,建立有序用电用户档案信息,明确改造用户清单。
(二)接入方案设计。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应加强与电力用户的沟通,协同开展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负责系统平台建设、系统接入设计、现场施工和运行维护等。电力用户按产权范围开展建设工作,包括开关改造、负荷确认等,确保保安负荷不接入负荷管理系统。
(三)开展回路建设。根据接入设计,再次核查保安负荷是否接入控制回路,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接入设计进行现场回路建设施工,同步开展设备调试和试跳工作。国网中卫供电公司与电力用户沟通到位,提前安排停电计划,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尽量减小停电对电力客户的影响。
(四)完善档案信息。严把控制回路改造接入工作质量,详细记录分路监测和控制回路对应的采集终端、负荷开关、接入轮次等信息,确保基础信息准确无误。建立新型电力负荷接入改造“一户一档”信息档案,为后期检查、运维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五)加强运维管理。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应与电力用户签订可中断负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与义务。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要建立健全负荷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系统建设及运维安全保障机制,对可中断负荷常态化开展监测,周期性开展巡视、运维,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用户不得随意转移负荷或拆除控制回路,对擅自破坏负荷管理终端,私自篡改接线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电力用户自行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负荷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负荷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积极推进负荷管理数字化转型,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社会能效水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要统筹协调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督促相关电力用户配合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开展控制回路改造,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确保严格按照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流程规范执行,避免无序停电。对拒不配合的电力用户,在出现电力负荷紧张时,优先将其列入有序用电实施对象。
(三)落实工作责任。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要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建设规范与标准要求开展系统建设,加强对系统建设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做好系统建设、现场接入和负荷监测分析等工作。在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中规定的负荷压限要求,确保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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