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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5-00143
文  号:
卫发改发〔2025〕5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标  题: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全市2025年非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的通知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全市2025年非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的通知

卫发改发〔2025〕52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各城镇燃气企业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1244号)规定,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宁夏分公司公布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我市天然气市场需求,现对全市2025年非供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事项

中卫市2025年非供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为2.8/m³

二、执行时间

202541日至20251031日期间执行。执行期满至下次价格联动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按2024—2025年供暖季价格执行(3.1/m³)。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政策。各天然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收费大厅公示所销售天然气品名、计量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调整销售价格。

(二)保障市场供应。各天然气企业要保证供需衔接,保障下游用户用气需要,保持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规违行为,切实维护管道天然气销售市场秩序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和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宣传,准确解读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3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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