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透明度,理顺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主体,规范其收费行为.近期,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下发文件规范了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切实维护了参考人员的合法权益。
自2020年3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为: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为每人次40元;
2、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含考试场地及考车费用):小型汽车(C1、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为每人次110元;大中型客货车(A1、B1、B2)、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为每人次210元;
3、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含考车费用)为每人次120元;
4、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为科目一每人次20元、科目二每人次20元,科目三(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每人次60元,不再另外收取考试场地及车辆使用费用。
5、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初次考试不合格者,每个科目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申请重新考试的,考试费按上述相应科目收费标准执行。科目三中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补考不另行收费。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督促收费单位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投诉电话等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收费单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收费政策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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