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市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项目发展为“靶向”,提出项目审批“细、准、快”三字诀,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主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办法,以提高项目服务为宗旨,实现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
在项目审批上“细”决。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展开分析,研究项目建设的依据和理由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从论证要素保障性、工程可行性、运营有效性、财务合理性和影响可持续性等维度论证项目方案可行性;从项目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因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等维度论证项目风险可控性。聚焦“三大目标、七个维度”核心内容,全面细致审查。
在项目审批上“准”决。对初步设计阶段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详细论证。对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工艺、及主材选用,在满足国家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的前提下,为项目建设单位比选出相对经济的方案。对概算中各条目的单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当期信息价逐一比对,对偏差较大的逐一提出,并要求文本编制单位及时修改。做到项目概算尽量准确,为下一步预算编制及评审提供参照。
在项目审批“快”决。针对全市重点项目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帮办、代办服务,通过提前预审、联合办公等方式,为项目的落地建设按下“快进键”,力求快受理、快审批、快送达。同时,采用“网上申报+电话指导+邮寄结果”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在收到项目单位电子版文本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现场评审。在项目评审报告出具后,经委内讨论研究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大幅压缩了企业办事的时限,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2024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已办理审批事项8件。合理节约政府投资超180万元。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不断提升审批效能,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加强与项目单位沟通,深入了解企业诉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晰方法路径,在项目审批“细、准、快”上下功夫,促进全市营商环境再优化、服务质量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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