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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信用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2024-08-08 来源: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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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城市信用监测月报》显示,中卫全国261个地级市中159位,综合信用指数为84.99,排名较去年同期提升80个名次。

近年来,中卫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诚信中卫建设。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不断凸显。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夯实信用建设基础。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并根据中卫市实际情况,逐项分解《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内容,形成《中卫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表》,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建立健全日反馈、周总结、季评估双公示工作机制,动态监测双公示工作质效,努力做到合规率100%,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有序推进五类行政管理信息数据归集,对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以及各部门权责清单,做到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报送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梳理纳税、水、电、气、不动产、科技研发六类特定信用信息数据,按月动态报送新增数据,切实提升数据归集量,为信用应用和信用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推进信用监管应用,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在全面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中卫市积极推进信用应用和信用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印发《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过程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开展信用核查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积极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统计、水利等共16个行业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对信用状况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影响,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四是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中卫市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百日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暨2024“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上下结合业务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活动。同时,在各行业领域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贯活动,促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中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政策化迈向法治化。积极组织各部门开展诚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诚信主题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号召企业诚信经营,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强化行业自律,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厚植诚信理念,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公信力。

下一步,中卫市将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强化、再精细、再完善,稳步提升城市信用水平,聚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擦亮信用中卫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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