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1.健全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办公室(法制科)具体抓,业务科室紧密配合的多方位立体式工作格局,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扎实有序推进。
2.夯实目标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对推进法治建设重要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2022年度市发展改革委内设机构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全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3.制定工作方案。我委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标对表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年初制定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市发展改革委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以严密部署、严格标准、严细措施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法治素养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市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设为委务会第一议题、周(月)例会常学议题,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央、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36次。建立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学法清单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建设”答题、网上学法和在线考试,进一步树牢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增强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切实加强宣传普及。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周五有约”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入户讲解、发放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知识、禁毒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学法用法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精心筹备,做好以案释法广播电视访谈栏目工作,认真撰写栏目稿件,积极参加节目录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了系统形象的宣讲,用真实案例直观生动的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机制。
(三)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法治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中卫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自查工作,《中卫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卫市能源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卫市公共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卫市辖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均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七个环节进行。
2.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重点审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批前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审核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和对资金来源不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中卫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对建设进度、资金来源渠道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严禁立项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项目违规建设。
3.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中卫市2022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序推进;探索总结我市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我市“首办刻章免费”和“探索免缴投标保证金”2项经验做法在全区进行复制推广;加强《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印制1000余份《条例》读本分发致各部门(单位),并通过微信工作群、企业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改革、减税降费等政策宣传解读;制定《中卫市市本级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明确考评依据、考核对象、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倒逼营商环境成员单位主动开展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模式,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事项达91.6%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6%,进一步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压缩率分别达70%、40%和30.5%;进一步简政放权,73项审批和管理事项授权工业园区办理,123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乡镇民生服务中心,48项事项交由村(社区)代办,57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4.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持续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常态化录入、公示,全方位、多角度分析市直部门及县(区)“双公示”数据合规情况及比对失败原因,每月、每季度印发工作通报,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截至目前,累计归集企业法人数据89.77万条,其中,行政许可数据9.83万条,行政处罚数据0.56万条,公示守信激励名单1253条,失信惩戒名单2224条,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重点企业、重要行业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全力推进信用修复工作。率先将“信用中国”市级信用协同修复初审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为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协助企业解决本地经营、异地申请修复难题。截至目前,累计在线处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776例。三是不断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公共信用分级分类定量指标体系,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截至目前,我市已在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27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四是全面推进诚信文化宣传。印制发放“诚信知识”“信易贷”系列宣传彩页两万余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做好诚信“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宣传活动,着力构建“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在创新学习方法、完善学习机制的探索和研究上还不到位,学习的标准和要求还不够高,常常满足于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在抓宣传工作长效推进上用力还不足,更多侧重于重点工作及时部署、按时完成,缺乏对宣传工作推进过程的有效监督和指导。三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不断增强学习实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委务会、周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力求学深悟透和学懂弄通做实。侧重学用结合,坚持联系发展改革工作现状学,不断加强对涉及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严格落到实处,推动全委党员干部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史学习教育、民法典实施、乡村振兴等活动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充分结合业务职能,利用日常市场价格调研、安全生产检查、重点项目督查等时机,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及行业领域法律知识的宣传,引导商户和企业增强知法守法尊法意识,形成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对2022年第三方测评情况进行复盘自查,全面梳理今年测评存在的问题,结合自治区营商环境工作目标,靶向指导,精准推进,制定2022年营商环境措施。充分发挥营商环境18个工作专班作用,加大对《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学习宣传力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借暗访督导,压实各部门积极主动推动营商环境措施落地。继续挖掘总结各部门(单位)典型经验做法,形成营商环境中卫经验,积极对接自治区修订完善2023年营商环境考核细则。
四是持续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配合自治区积极构建便捷信用信息归集途径,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切实提高“双公示”信息报送质量。持续做好信用中国(宁夏中卫)网站栏目更新,多渠道公开涉及一般、严重和特定严重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建立线上信用修复专栏和线下信用修复专窗,引导企业自主纠正失信行为,切实保障失信主体权益。广泛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认知水平,积极营造我市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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