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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51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李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优化工业生态链、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其中:第1条、第2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现答复如下:

(一)第1条建议具体办理情况。一是编制《中卫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实施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数据中心绿色发展行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行动、城乡建设绿色升级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行动、生态碳汇建设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督促工信等重点行业部门编制行业达峰行动方案,科学制定达峰路径,全面推动碳达峰行动。二是研究制定《中卫市关于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提高能源要素配置效率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明确了用能权交易主体、市场区域、交易类别、交易品种,确定了改革方向和目标任务,不断提高用能效率,降低能源消费。

(二)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深改委六权改革安排部署,按照国家有关碳排放权交易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要求,积极推动我市碳排放权改革落地见效,加强对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碳排放行为,有效发挥碳市场减排政策工具作用,助力我市“双碳”、双控目标实现。二是严格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配额测算和核定,推动我市重点排放企业积极主动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中卫市已有中卫热电、中宁发电、中冶美利、天元发电等4家发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市场,另有20家水泥、钢铁、建材、化工等非发电行业企业纳入碳排放重点核算监管名录(暂未纳入交易市场)。目前,24家重点排放单位完成了2021年碳排放报告编制工作,共排放二氧化碳2135.7万吨CO2,其中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4家发电企业排放二氧化碳635.12万吨CO2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9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06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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