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卫发改函〔2024〕57号黄飞虎、罗发强、罗成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兴开发区创建低碳园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海兴开发区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和新能源转型升级,已将海兴开发区绿色低碳产业和近零能耗建筑发展纳入《中卫市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市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中卫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并引导以中车风电装备整机制造为牵引,激励引进叶片、塔筒、线束、主轴承、发电机等上下游企业,延伸新能源制造产业链,带动储能电池、风叶回收利用、冷链物流等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逐步把海兴开发区打造成为西部风机组装制造、智能运维基地和绿色低碳示范园区。
二是推进绿色园区创建。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引导园区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工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打造绿色园区为目的,加快推进海兴开发区创建宁夏绿色园区示范区工作,已于7月5日邀请宁夏东方安卓信用评级评估公司就海兴开发区绿色园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初步评估,拟将宁夏中车新能源有限公司、海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申报为绿色工厂。同时,结合海兴开发区实际,制定了《海兴开发区创建宁夏绿色园区示范区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委将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加大海兴开发区低碳园区创建工作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开发区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以宁夏中车新能源有限公司为牵引,培育一批绿色低碳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大海兴开发区绿色园区创建工作指导力度,制定绿色园区发展规划,推动海兴开发区实现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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