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2/2025-00117
文  号:
卫发改发〔2024〕17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卫发改发〔2024〕173号

王文华委员:

委员们及九三学社中卫市总支委员会联合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提出的第1条“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和第7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相关内容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1条“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相关建议

一是统筹调整民营经济工作职责。经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接,目前,自治区未成立民营经济工作专班。按照市委和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工作精神,不允许新增议事协调机构,故无法成立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专班。但按照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做法,参照学习其他地级市,我委已与市委编办沟通,正在统筹调整增加民营经济职责、增配相关工作人员。完善企业对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标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由市政府领导、市直部门、县区及园区负责人组成了8个团组,组织召开了市政府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集中办公会,梳理并转办企业提出问题诉求。

二是落实好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征询机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机制工作方案〉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在产业政策制定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征求重点企业意见建议,如,年初在起草制定“四新”产业政策时,市政府分领域成立新材料、新能源、新业态、新基建工作专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数据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书面发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50余家企业家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增强政策有效性和针对性。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市司法局深入中卫工业园区与紫光天化、协鑫光伏等13家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中卫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工作制度(试行)》面对面征求了企业意见建议,选取12家具有一定代表性、行业影响力的企业作为联系点,共同与涉企行政执法事项较多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二、关于第7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相关建议

一是建立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对标自治区政府领导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筛选40家重点民营企业,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8个团组已完成40家重点联系民营企业首次走访任务,梳理反馈企业提出问题诉求。组织召开市政府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集中办公会,现场解答企业家代表提出的27个方面的问题并逐一提出解决措施。

二是畅通企业问题诉求反映渠道。借助中卫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企业服务专线并设立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咨询专席,为市场主体的举报、投诉、求助、咨询、建议等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企业诉求“一线直达”,让企业在卫安心投资、专心经营、全心发展。截至2024年8月底,企业投诉及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咨询服务专线开通以来共受理经营主体(企业投诉)655件,办结617件,办结率95.69%,满意率93.85%。

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市政府网站、“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了各县(区)和市本级28个部门(单位)的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投诉举报途径、方式及监督投诉举报须知等,畅通我市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截至目前,暂未收到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积极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道路上我们还将进行积极探索,尽心尽力为我市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和服务。同时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