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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19-00139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标  题: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事宜的通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事宜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现将办理项目审批事宜的相关事项予以通告。

一、项目申报要求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审批制,由我委受理审批。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包括没有通过预算安排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其中:按照核准目录以下项目由我委核准,除此之外的一律实行备案制,由属地县(区)备案。

(一)不涉及跨地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水利项目;

(二)不涉及跨地市的330千伏以下输电项目;

(三)不跨地市的输气管网项目(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

(四)不跨地市的公路项目;

(五)不跨越黄河的独立公路桥梁、独立隧道项目;

(六)黄河航道建设项目以外的内河航运项目;

(七)城市综合地下管廊、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二、项目申报方式及批准流程

(一)申报方式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申请项目核准、审批,一律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以下简称在线审批大厅,网址http://218.95.165.91:8082/)进行线上申报。

(二)批准流程。若资料、手续不全,政务大厅窗口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若资料、手续齐全,政务大厅窗口将受理项目审批、核准,并转交相应项目管理科室审核,由项目科室提请委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研究通过后,下达项目审批、核准批复文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依次申请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申请

②可研报告本子(附招标事项申请核准意见表)

③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④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

2.申请审批初步设计

①申请

②初步设计本子(附投资概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二)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依次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

①申请

②建议书本子

2.申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①申请

②可研报告本子(附招标事项申请核准意见表)

③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④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

3.申请审批初步设计

①申请

②初步设计本子(附投资概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三)企业投资项目,包括没有通过预算安排资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核准项目建设申请报告

①申请文件

②项目申请书和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承诺

③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

④其他。供电项目需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出具批复意见。

注:原有土地、自有土地改建扩建项目,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不需提供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或是否变更不明确,需根据项目情况征求市自然资源局意见。设备购置、软件通讯等不涉及土地使用项目,不需提供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意见书。

四、项目审批期限

项目申请审批资料、手续齐全,受理审批后,项目审批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不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审时间)办结。

五、项目批复投递

项目批复下达后,项目单位或主管单位通过在线审批大厅获取电子批复,并到政务中心窗口获取纸质批复一式两份。

六、项目变更及其他

(一)项目变更

项目投资概算、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变更,项目单位或主管单位应同时在在线审批大厅和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变更,我委将研究是否予以调整。

(二)其他

初步设计概算要控制在批复的可研报告总投资以内,最终概算不得超过批复的可研报告估算投资的10%。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设计变更而导致超概算、超合同价的,我委不再受理事后调改申请。对确需调整概算投资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超过概算10%(含)以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向我委报告,由我委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调整;

2.对超过概算投资10%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是否予以调整。

七、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举报受理或来信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5楼512室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955-7068781

监督举报电话:0955-7068760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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