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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18-25668
文  号:
卫发改发〔2018〕3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2月07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沙漠天宫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沙漠天宫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18〕37号

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中卫市沙漠天宫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请示》(卫应理集团发〔2018〕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道路6.25公里,敷设绿化供水管道12.4公里,敷设生活供水管网15公里,排水管网11公里,中水回用管网11公里,敷设供电线路9.5公里,建设配套附属设施。

二、环境保护及节能设计

同意该项目提出的环境保护及节能设计方案。

三、项目法人单位

本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算

经审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2650万元。

你单位要认真按照项目“四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及时与有关管理部门做好衔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争取及早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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