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卫发改发〔2018〕197号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上报中卫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卫人社函字〔2018〕1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大我市公共技能培训力度,扩大社会培训的规模,提升社会培训的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我市对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需求,逐年缓解人才缺口,同意你局组织开展中卫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大道以北,应理街以西,新墩路以东中卫市技工学校院内。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方案的科学论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四、2016年6月22日,市发改委出具《关于中卫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卫发改发〔2016〕277号)文件予以撤销。
请你局抓紧时间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批复。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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