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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18-25690
文  号:
卫发改核准〔2018〕1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1月06日
标  题:
关于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徐套(下流水)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徐套(下流水)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18〕12号

国网中卫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申请徐套(下流水)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立项核准的函》(卫电〔2018〕7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徐套(下流水)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8-640521-44-02-011111)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国网中卫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中宁县徐套乡,具体建设地点由你公司商市国土、规划等部门确定。

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电压等级为35/10千伏,主变压器本期容量1×6.3兆伏安,远期预留1×6.3兆伏安;新建35千伏出线1回,远期预留3回;新建10千伏出线4回,远期预留4回;新建兴仁~下流水35千伏线路23.7公里,其中架空线路23.5公里,电缆线路0.2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2218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五、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套(下流水)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卫国土资函〔2018〕211号)、中宁县住建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6年第42号)、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宁夏中卫下流水35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宁电经研〔2016〕115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若在有效期限内不能开工建设,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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