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批准结果信息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2/2018-25711
文  号:
卫发改发〔2018〕28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15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第五小学综合楼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第五小学综合楼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18〕281号

中卫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中卫市第五小学综合楼建设方案的函》(卫教函〔2018〕111号)收悉。为解决市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改善师生教学及学习环境,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市第五小学综合楼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中卫市第五小学校园内。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配套建设室外水、电、暖、消防等基础设施。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675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教育局。

五、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必须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整个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