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第五小学综合楼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18〕281号中卫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中卫市第五小学综合楼建设方案的函》(卫教函〔2018〕111号)收悉。为解决市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改善师生教学及学习环境,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市第五小学综合楼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中卫市第五小学校园内。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配套建设室外水、电、暖、消防等基础设施。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675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教育局。
五、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必须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整个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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