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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19-00007
文  号:
卫发改发〔2019〕1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1月23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九排水沟下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九排水沟下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卫发改发〔2019〕11号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沙坡头区第九排水沟下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卫水发〔2019〕5号)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九排水沟下段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019-640502-77-01-000635)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实施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九排水沟下段治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位于沙坡头区宣和镇境内。项目区起点为宣和镇下段桩号K18+630处,终点为滨河路南侧鱼池,治理全长1.92公里。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实施沟道截流改线:双排埋设直径1.2米钢筋砼排水管道1.92公里,铺设砂砾石道路1.66公里,渠道砌护0.18公里,配套建筑物9座。

2、建设人工湿地:新建人工湿地107.72亩,开挖人工湿地退水沟0.43公里,跌水汀步35米,配套浮水喷泉式曝气机5台。在湿地出口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联网。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900.7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自筹资金。

五、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必须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办理项目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切实落实配套资金,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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