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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19-00023
文  号:
卫发改发〔2019〕4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2月21日
标  题:
关于沙坡头区香山乡深井村至碱壕公路及米粮川村至沙梁滩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沙坡头区香山乡深井村至碱壕公路及米粮川村至沙梁滩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19〕42号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沙坡头区香山乡深井村至碱壕公路及米粮川村至沙梁滩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卫沙发改发〔2019〕14号)收悉。为进一步改善沙坡头区农村交通条件,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沙坡头区香山乡深井村至碱壕公路及米粮川村至沙梁滩公路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02-54-01-000938),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位于沙坡头区香山乡,具体建设地点由你区确定。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深井村至碱壕公路全长4.9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结构;新建米粮川村至沙梁滩公路全长5.895千米,其中主线长5.165千米,支线长0.73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结构。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111万元,其中:深井村至碱壕公路项目投资510万元,米粮川村至沙梁滩公路项目投资601万元。资金来源于自治区交通厅补助资金及你区自筹。

四、项目实施单位: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五、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必须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整个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局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尽早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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