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西台35千伏变电站 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19〕14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申请西台35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立项核准的函》(卫电〔2019〕5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西台35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02-44-02-005890)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沙坡头区永康镇,西台35千伏变电站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增容改造主变2台,容量为20MVA,配套主变10千伏侧新上电容器1组;更换35千伏母线设备间隔电压互感器1组;新建10千伏配电装置、10千伏出线间隔8回、35千伏站用变1台、10千伏站用变1台。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947万元,资金来源于自筹。
五、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卫国用(2012)第60060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关于西台35kV变电站主变增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部评审意见》(卫电经研发〔2019〕161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你公司尽快办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若在有效期限内不能开工建设,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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