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黄河大桥段防洪疏浚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19〕239号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中卫市黄河大桥段防洪疏浚工程建设方案的报告》(卫水发〔2019〕15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实施中卫市黄河大桥段防洪疏浚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02-76-01-012013),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位于黄河河道中卫大桥上、下游段4公里范围内。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按黄河枯水期350m³/s的流量水位高程,对黄河湿地湖南侧岸滩及两处河心滩进行疏浚。
2、按黄河2500m³/s的流量水位高程加高50厘米,沿黄河左岸治导线向北50-200米范围走向新建土堤一道,长2.69千米。土堤上顶宽8米,坝顶高程以该段河道现状断面2500m³/s流量水面线高程加50厘米超高为标准,内边坡设计为1:8,外边坡设计为1:5,疏浚扩整后河道宽度达到488米。
3、疏浚河心滩面积194395平方米,湿地湖南侧滩涂面积为410418平方米,河心滩疏浚土方138.44万立方米,其中:湿地湖南侧岸滩土方开挖103.54万立方米,河心滩疏浚土方34.9万立方米。新建土堤回填土石方40.44万立方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50.2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水利厅水害灾害防汛资金500万元,其余自筹。(疏浚工程费用由企业自筹,不列入工程概算)
四、项目主管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五、工程招标: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局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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