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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19-00131
文  号:
卫发改发〔2019〕24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1#楼 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1#楼 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19〕247号

中卫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呈报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1#楼改造项目建设方案》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2019年153号专题会议纪要,为改善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1#楼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02-94-01-012540),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红宝宾馆西面第一中心敬老院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1#楼实施整体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粉刷,阳台封闭、楼内地面铺装、墙面粉刷、房屋们和洗手门更换、洗手间地面防水处理、阳台储物柜设置、吊顶、用电线路改造、楼道及洗手间扶手安装、消防喷淋系统改造等内容,配套购置护理床、电视、呼叫系统、窗帘、床头柜等设施设备。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19.71万元,资金来源于自治区专项资金。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民政局。

五、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依法依规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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