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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0-00003
文  号:
卫发改发〔2020〕1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1月14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第九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第九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0〕10号

中卫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第九中学项目建议书的函》(卫教函〔2020〕2号)收悉。为有效解决中卫市区初中学校“大班额”问题,改善教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中卫市第九中学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502-83-01-000306)。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项目拟选址机场大道以东、南苑路以南、富民路以西、美利渠以北地域。

二、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规划占地90亩,总建筑面积1644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学生宿舍、餐厅、浴室、室外厕所、运动场及消防水池、泵房、室外水、电、暖、消防等辅助配套设施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7175万元。

四、建设年限:2020年3月—2021年7月。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规政策,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按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投资估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进一步论证后,报我委审批。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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