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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0-00067
文  号:
卫发改发〔2020〕11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4月16日
标  题:
关于黄河左岸中卫黄河大桥东段堤防加固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黄河左岸中卫黄河大桥东段堤防加固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0〕110号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黄河左岸中卫黄河大桥东段堤防加固工程建设方案>的报告》(卫水发〔2020〕32号)收悉。为进一步改善提高黄河左岸中卫黄河大桥东段堤防防洪能力,确保抢险交通通畅,按照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70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实施黄河左岸中卫黄河大桥东段堤防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020-640502-76-01-004227)。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迎宾大道以东,宁钢大道以西,广汇生活服务基地以南,黄河以北区域。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黄河左岸中卫大桥下游段1.2公里内堤防加固加宽,对堤防路面进行硬化。堤防设计宽度为13.5米,边坡设计为1:1.5,其中:沥青路面宽12米(路面结构底层为砂砾石垫层,水泥砂砾稳定层厚20厘米,中粒沥青砼面层厚5厘米,细粒沥青砼厚4厘米),两侧各设0.25米宽梯形路缘石,0.5米宽砂砾路肩。工程土方量1.7万立方米,水泥稳定层、沥青混凝土各1.5万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398.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五、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积极筹措落实资金,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严禁发生债务风险。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

1.黄河左岸中卫黄河大桥东段堤防加固工程投资概算审定表

2.黄河左岸中卫黄河大桥东段堤防加固工程招标事项申请核准意见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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