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批准结果信息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2/2020-00071
文  号:
卫发改发〔2020〕12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标  题:
关于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0〕125号

中卫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函》收悉。为降低学校运营成本,建设节约型校园,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502-83-01-004949),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中卫五中校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东西教学楼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其中东教学楼屋面防水1216.5平方米,外墙保温2600.6平方米(含瓷砖、粉刷),更换窗户956.16平方米;西教学楼屋面防水825.55平方米,外墙保温1550.64平方米(含瓷砖、粉刷),更换窗户488.12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56.98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及市财政统筹资金。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教育局

五、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依法依规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