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0〕125号中卫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函》收悉。为降低学校运营成本,建设节约型校园,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五中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502-83-01-004949),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中卫五中校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东西教学楼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其中东教学楼屋面防水1216.5平方米,外墙保温2600.6平方米(含瓷砖、粉刷),更换窗户956.16平方米;西教学楼屋面防水825.55平方米,外墙保温1550.64平方米(含瓷砖、粉刷),更换窗户488.12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56.98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及市财政统筹资金。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教育局
五、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依法依规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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