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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0-00128
文  号:
卫发改发〔2020〕21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0〕219号

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中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请示》(卫应理集团〔2020〕号)收悉。为进一步降低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保障安全运营,根据2019年市人民政府第144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委务会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中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502-77-01-002134),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中卫市永康镇阳沟村(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填埋场封场面积81660㎡,对垃圾堆体进行封场整形、覆盖、防渗。建设环场人行道1350米、堆体永久道路445米;建设渗沥液导排工程,主要包括渗沥液管沟及盲沟2616米;建设填埋气体导排工程,主要包括管道、盲沟4503米及燃烧系统;建设地表水导排工程,主要包括排水沟2493米;封场绿化面积61840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化灌溉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及辅助设施。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4147.4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建设期限:2020年10月-2021年6月。

六、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八、其他事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开工建设,防止发生债务风险。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

1.中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2.中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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