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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0-00166
文  号:
卫发改发〔2020〕250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标  题:
关于亚马逊宣和镇数据中心二期电源线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关于亚马逊宣和镇数据中心二期电源线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0〕250号

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亚马逊宣和镇数据中心二期电源线路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卫工管函〔2020〕35号)收悉。按照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9、10次专题会议精神,为解决亚马逊宁云技术服务(宁夏)有限公司宣和镇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用电需求,确保项目顺利建成投产。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亚马逊宣和镇数据中心二期电源线路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具体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有12回排管从丹阳变电站到亚马逊一期北侧围栏,再沿亚马逊一期北侧围栏向西约三百米处,向西新建排管通道至亚马逊一期围栏边,向南新建231米排管进入亚马逊二期数据机房。本项目由110kV备用间隔配出4回电缆线路,接至亚马逊二期数据机房。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51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工程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待资金、土地落实后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禁超标准、超规模、超概算建设,保证工程依法依规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亚马逊宣和镇数据中心二期电源线路项目投资概算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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