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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0-00218
文  号:
卫发改发〔2020〕27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标  题:
关于中卫中学分校扩建学生宿舍楼及食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中卫中学分校扩建学生宿舍楼及食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0〕277号

中卫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中卫中学分校扩建学生宿舍楼及食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卫教函〔2020〕54号)收悉。为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学校教学条件,逐步补齐学校基础设施短板,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中学分校扩建学生宿舍楼及食堂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502-83-01-009967)。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中卫中学分校区院内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其中女生宿舍楼建筑面积为47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4063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教育局

五、建设年限:2021年5月—2022年5月

六、工程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前期手续不完善、配套资金不闭合不得开工建设。

请你局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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