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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1-00014
文  号:
卫发改发〔2020〕29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0〕291号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批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卫卫发〔2020〕111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环境,提高重大疫情防控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502-84-01-002697)。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实验室600平方米,包括新冠肺炎流感核酸检测、麻疹、艾滋、微生物等实验室,购置PCR扩增议等设备95台件,购置流调车2辆,采样车1辆。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80万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四、建设工期: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规政策,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前期手续不完善、配套资金不闭合不得开工建设。

请据此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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