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1〕23号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中卫市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旅游文广函字〔2021〕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自治区十六届运动会开闭幕式及竞赛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市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020-640502-89-01-012281)。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中卫市体育馆内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市体育馆一层地板进行保养,对墙面、顶面、暖气片、卫生间、吸音装饰板及通道等进行改造。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3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212.6713万元,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四、项目实施单位: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五、建设年限:2021年3月—2021年6月
六、工程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禁超标准、超规模、超概算建设,保证项目依法依规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