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1〕42号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卫工管函〔2021〕6号)收悉。为大力提升西部云基地绿化水平,持续打好“三大会战”,深入推进“生态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步伐,项目代码:(2103-640925-99-01-871935)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对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各云计算和大数据企业共11处出入口环境进行绿化改造提升,绿化面积33855平方米,共栽植国槐等乔木类树木864株、二月兰等灌木类苗木7020平方米,铺设侧柏篱等地被植物20459平方米,移植原有乔木350株;绿化种植土回(换)填共计土方8517.7立方米;铺设红砂岩5953平方米,新建文化墙217米,并摆设景观石等;配套敷设De20毛管14882米、De50分支管2253米、De75主管434米等绿化滴灌工程。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1.7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2021年税收奖补资金。
四、项目实施单位: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建设期限:2021年3月—5月。
六、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
1.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投资概算审定表
2.中卫工业园区西部云基地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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