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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1-00109
文  号:
卫发改发〔2021〕7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5月18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大道北侧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大道北侧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1〕77号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办理中卫市沙坡头大道北侧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卫住建函〔2021〕32号)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112号专题会议纪要,现对中卫市沙坡头大道北侧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5-640502-17-01-66304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三、建设期限:2021年6月—2022年10月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沙坡头大道北侧(蔡桥路—宁钢大道段)、宁钢大道(沙坡头大道—南苑路段)敷设d200~d18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10858米,砌筑钢筋混凝土检查井296座、雨水口345座,拆除及恢复沥青路面2661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1000平方米、透水砖地面1000平方米、绿化带1000平方米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10.9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申请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

六、工程招标及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据此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前期手续完善、配套资金闭合后,报我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大道北侧排水防涝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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