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区10kV长城路(应理街-迎宾大道)电缆通道新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1〕7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宁夏中卫沙坡头区10kV长城路(应理街-迎宾大道)电缆通道新建工程项目立项核准的函》(卫供〔2021〕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新增负荷供电需求,同意建设中卫沙坡头区10kV长城路(应理街-迎宾大道)电缆通道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107-640502-99-01-232702),国网中卫供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电缆通道3.15千米,采用12+1回排管敷设,新建净空2.0m×2.0m×1.9m电缆井33座,新建净空3.0m×3.0m×1.9m电缆井8座。
三、建设地点
中卫沙坡头区10kV长城路(应理街-迎宾大道)电缆通道新建工程位于沙坡头区。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约138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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