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朝阳路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2〕22号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办理中卫市沙坡头区朝阳路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卫住建函〔2022〕9号)收悉。根据2019年市人民政府第141号专题会议纪要和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和修改文本,现对中卫市沙坡头区朝阳路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1-640502-04-01-760970)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朝阳路
三、建设期限:2022年2月—2022年6月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朝阳路与应理街交叉口东南侧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一座,设计规模2651.6立方米/小时;在朝阳路新建雨水管道一趟,设计规模重力流d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道820米,自东向西收集朝阳路及周边范围内的雨水,汇入新建截留井;在应理街东侧非机动车道新建压力排水管一条,压力流管道dn500HDPE双壁波纹管652米,起点为新建雨水泵站,终点为平安路现状合流主管。
五、附属配套设施:
(一)道路恢复。对现状路路面进行拆除及恢复长度1000米。对路面进行整体铣刨罩面,罩面面积14982平方米,重新划制标识标线。
(二)其他附属设施。对施工过程中损坏的面包砖、绿化带等进行更换和恢复,总面积为3840平方米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97.57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840.48万元,其他费用109.59万元,预备费用4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
七、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等有关制度,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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