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市第一排水沟余丁段人工湿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2〕24号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中卫市第一排水沟余丁段人工湿地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卫水函〔2022〕3号)收悉。为有效解决第一排水沟水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入黄排水沟道水体水质,保障黄河长久安澜。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中卫市第一排水沟余丁段人工湿地工程(项目代码:2103-640500-16-05-678744)。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中卫市中宁县余丁乡境内,第一排水沟末端西侧,滨河大道北侧坑塘内。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日处理规模为20000立方米、占地面积为319.4亩的人工湿地,其中液压升降坝工程建设液压升降坝1座,配套建设32.67平方米的管理房1座;引水管道工程铺设DN1000HDPE管道663米,DN800HDPE出水管47米,配套进出水口建筑物各1座,检查井15座;人工湿地工程建设48.7亩沉淀区、106亩缓冲区、119.7亩水质净化区、45亩稳定区,新建巡护道路3469米、滤水挡墙666米、过水汀步30米,建设62.1平方米的水质在线监测及绿化灌溉过滤器厂房1座、生态岛2座、芦苇岛5座,安装解层式太阳能曝气机5套;生态治理工程包括人工湿地水面以上坡面生态治理面积52.57亩,种植乔灌木4482株、地被植物20153平方米,绿化灌溉面积42亩,新建集水井1座,铺设干、支管道6.94公里、辅管2.6公里,微喷管10公里,滴灌管5.34公里,配套各类阀井35座。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557.3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筹措。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水务局。
五、建设期限: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六、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项目建成后,由市水务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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