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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2-00058
文  号:
卫发改发〔2022〕3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2月21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南苑东路延伸段(柔一街—黄河七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南苑东路延伸段(柔一街—黄河七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2〕35号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办理中卫市南苑东路延伸段(柔一街黄河七街)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卫住建函〔20225号)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112号专题会议纪要和我委《关于中卫市南苑东路延伸段(柔一街黄河七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卫发改发〔2021〕176号),以及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和概算审核报告,现对中卫市南苑东路延伸段(柔一街黄河七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109-640502-17-01-523172)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沙坡头区柔远片区

三、建设期限:20224—202310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沿南苑东路延伸段新修双向4车道道路,全长2174米,建设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及涵洞、照明、交通、给水、再生水、雨水等附属配套设施。

五、道路工程

道路全长217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米/h。道路横断面32米:4米人行道+3米非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14米机动车道+2米隔离带+3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

六、配套附属设施

(一)涵洞工程。在交叉口附近预埋钢筋混凝土圆管涵6道,修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7道。

(二)照明工程。S13-80KVA-10/0.4kV变压器2台,路灯采用LED光源,灯杆高度为12米,路灯杆间距为30米。

(三)交通工程。包括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等。

(四)给水工程。给水主管道采用DN300聚乙烯给水管,全长2140米。

(五)再生水工程。再生水主管道采用DN110~DN160聚乙烯给水管,全长4300米(双管线)。

(六)雨水工程。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500~D800承插式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全长2105米。

(七)海绵工程。人行道采用透水砖铺装。绿化带为生物滞留带。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4609.67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4151.39万元,其他费用324.02万元,预备费用134.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剩余部分由市财政筹措。

八、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等有关制度,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中卫市南苑东路延伸段(柔一街—黄河七街)道路工程审定概算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2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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