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滨河公交首末站供热及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2〕191号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办理中卫市滨河公交首末站供热及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卫交发〔2022〕69号)收悉。经委务会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中卫市滨河公交首末站供热及配套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1-640502-18-01-109713)。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二、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大道以北,应理南街以西。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沙坡头区滨河大道以北,应理南街以西。建设内容为:新建供热管道共1041.14米,其中市政管网处接至场区围墙管道长280米,场区内管道长674米,修车库洗车库室内供暖管道长80米,站房室内管道长7.14米;新增给水钢丝骨架复合管长130米;新建电缆路线330米。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0.76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年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补助资金。
五、建设期限: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本初步设计批复自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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