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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2-00399
文  号:
卫发改核准〔2022〕1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30kV)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30kV)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2〕12号

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30kV)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110kV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华润电海原报〔2022〕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30kV)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电力送出需要,同意建设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30kV)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2-640522-04-01-665607),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2×100MVA,配套系统及电气二次设备等;新建线路长3.1公里。

三、建设地点

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30kV)200MW/400MWh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海原县郑旗乡。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约4746万元。资金来源为华润风电(海原)有限公司。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30千伏)一期100兆瓦/200兆瓦时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宁电经研〔2022〕76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30千伏)二期100兆瓦/200兆瓦时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宁电经研〔2022〕130号),《关于华润海原县华润变(300千伏)200兆瓦/400兆瓦时新能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线路路径已征求海原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郑旗乡人民政府等部门同意。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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