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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150
文  号:
卫发改发〔2023〕3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标  题: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市2023年城市绿地功能完善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市2023年城市绿地功能完善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3〕39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中卫市2023年城市绿地功能完善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自然资函〔2023〕23号)收悉。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地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牌形象,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中卫市2023年城市绿地功能完善项目(项目代码:2302-640502-15-01-570624)。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中卫市城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城区内完成生态修补、绿地改造778.76亩,其中改造提升平安东路南侧、职校东侧绿、福润苑A区西门口、正丰香格里东门口、迎宾大道、沙坡头大道两侧、恒祥东麓小区南侧、金泽庭院西侧8处绿地541.79亩,生态修补柔一路东侧、壹方城南侧、鼓楼东街、城市红砂岩区域、长城西路北侧裸露空地5处139.39亩,改造应理北街、长城西路、新墩北街3处城市街道绿地63.58亩,提升改造香山湖湿地健身步道34亩。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2783.6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资金。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五、建设期限:2023年3月-5月,建设期限3个月。

六、工程招标:工程项目招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附件:中卫市2023年城市绿地功能完善项目投资概算审定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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