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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164
文  号:
卫发改发〔2023〕5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标  题:
关于中卫市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道路 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中卫市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道路 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3〕56号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办理中卫市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道路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卫住建函〔2023〕11号)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12号、2023年第23号专题会议及2023年第44次常务会议纪要,现对中卫市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道路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3-640502-04-01-955482)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实施将有效改善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车道宽度不足问题,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积水现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出行条件与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项目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沙坡头区

四、建设期限:2023年3月—2023年4月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原道路260米进行改造,包括改造路中绿化隔离带250米,改造南侧非机动车道雨水口及道路纵坡260米,更换道牙1035米,改造北侧人行道976平方米,罩面机动车道及中山街交叉口区域4974平方米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23万元(详见附件2),其中工程费用108万元,其他费用6万元,预备费用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

七、工程招标: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等有关制度,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1.中卫市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2.中卫市南苑路(骄子巷—中山街)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概算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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