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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224
文  号:
卫发改发〔2023〕8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5月09日
标  题: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卫发改发〔2023〕86号

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卫气函〔2023〕10号)收悉。为填补我市灾害性天气监测空白,有效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和预报准确率,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5-640925-54-01-789621)。该项目通过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和配套附属设施,形成优势互补、资源互备,覆盖范围广的气象观测网,有效弥补雷达监测空白,实现新一代天气雷达拼图,切实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能力和水平。

二、工程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凤云路以南,西云大道以东,中卫市科技馆东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雷达塔楼1座(建筑面积2542.36平方米、建筑高度70.15米)、数据处理中心1栋(建筑面积1046.64平方米、建筑高度10.95米)及配套雷达机房、信息机房等附属设施,购置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设备1套(C波段双偏振)及全套附属设施设备,并配套3427.80平方米场地硬化、1779.90平方米绿化及水、电、暖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6月-2025年12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投资4381.67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600万元,剩余资金由市财政筹措。

六、工程实施单位:同意由中卫市气象局为该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程前期、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七、工程管理:项目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委托第三方认真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积极筹措资金,手续不齐全、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附件:中卫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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