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批准结果信息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2/2023-00284
文  号:
卫发改核准〔2023〕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标  题: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1-3期“以大代小”150MW增容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1-3期“以大代小”150MW增容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3〕6号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1-3期“以大代小”150MW增容项目110kV输配电工程的请示》(宁铝卫新计划〔2023〕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1-3期“以大代小”项目电力送出需要,同意建设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1-3期“以大代小”150MW增容项目110kV输配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7-640500-04-01-561381),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两台容量100MVA主变压器,配套一次、二次设备等,新建110kV线路约44.6公里,其中架空线路约44公里,地埋线路约0.6公里。

三、建设地点

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1-3期“以大代小”150MW增容项目110kV输配电工程位于沙坡头区常乐镇、宣和镇、永康镇及中宁县大战场乡。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约10007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风电场1-3期“以大代小”150MW增容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2〕64号)、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522202310002号)、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按期获取电力系统接入批复的承诺函》(宁铝卫新发展函〔2023〕64号)。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电力接入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